某些玩家和我谈到合同关系,这里我首先解释一下,合同是什么——
合同是由订立合同的双方在特定条件下对商定事件的文字形式的纪录,只要是没有违反法律,没有自我矛盾的合同条文,双方自愿订立,没有伤及第三人利益,订立合同的出让方对标的物有处分权,订立合同的一方或双方没有出于欺骗目的,合同就是有效的、受法律保护的。
合同,也就是协议,是作为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的约定、合意。合同作为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产物,是两个以上的意思表示相一致的协议。只有当事人所作出的意思表示合法,合同才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法成立的合同从成立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约束力。
那么,合同是公平订立的,什么样的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呢?
显失公平的合同是指一方在紧迫或缺乏经验的情况下而订立的明显对自己有重大不利的合同。显失公平的合同往往是当事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极不对等,经济利益上不平衡,因而违反了公平合理原则。法律规定显失公平的合同应予撤销,不仅是公平原则的具体体现,而且切实保障了公平原则的实现。显失公平的合同主要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此种合同对双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合同,尤其是双务合同应体现平等、等价和公平的原则,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合同正义。然而显失公平的合同,一方要承担更多的义务而享受极少的权利或者在经济利益上要遭受重大且失,而另一方则以较少的代价获得较大的利益,承担极少的义务而获得更多的权利。
2.一方获得的利益超过了法律所允许的限度。如标的物的价款显然大大超出了市场上同类物品的价格或同类劳务的报酬标准等。
3.受害的一方是在缺乏经验或紧迫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行为。是指一方当事人明显有利而不利于另一方当事人的民事行为.
在民法理论上,重大误解又称为错误,其情形有二:
(1)意思与事实不一致,
(2)意思与表示不一致。
按照德国法学家萨维尼的见解,前者为真正之错误,即动机错误;后者为非真正之错误,即法律行为之错误或直接称为错误。重大误解通常具有如下特征:
(1)误解是当事人认识上的错误。该错误的产生是当事人的内心意思缺陷,不是其他原因。当事人的意思真实与其内心意思是一致的,就是由于缺乏必要的知识、技能或信息等内心意思的缺陷,使其对合同的内容等发生误解。
(2)误解是当事人对合同内容的认识错误。误解的对象是合同的内容,是对合同内容的认识错误,因此而使当事人订立了合同。合同的内容,主要是合同的主要条款,当事人对合同的主要条款的认识发生误解,才能够成为重大误解。在订约的动机上,在合同用语的使用上,都可能发生误解,不能构成重大误解。
(3)误解直接影响到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基于当事人对合同内容的错误认识,因而,就必须影响到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给误解的一方当事人造成损失。正是由于这样,法律才将重大误解作为合同相对无效的理由,授予发生误解的当事人以变更权或撤销权。
请仔细阅读一番,如果你认为盛大给你提供的服务和你的付出,你认为你的付出是公平的,请无视之。
我也不想解释了,概况而论,如果盛大不能满足合同公平,那么乙方违反合同公平,甲方不能因为乙方违反公平而追究责任。关键是你怎么评价“公平”这个字了,盛大可以通过N+1种办法,它的强势证明它合同是公平的并追究你的责任,那么你自己认为呢?
还有朋友大叫外挂如何如何是毒药啊,是垃圾才用的啊,甚至在不尊重当事人的意愿的前提条件下,随便攻击玩家,缺少2个必要的元素:1是证据,即使别人承认自己违法(在这里我就姑且把使用外挂当作违法,法律是怎么规定和界定的我不考虑),别人也可以翻供,而能够给别人定罪的唯一办法是确切的证据(这不是刑事犯罪,如果你认为这是刑事犯罪随你便,定罪的办法可能不同),而你根据别人的一个话,一个举动,甚至是有可能相互矛盾的话推断出一个利于自己不利别人的结论并要作为证据,请问法院该无条件支持你吗?2是许多玩家为了维护自己观点提出的“盛大网络具有对该合同的最终解释权”,那么你不是盛大你认为盛大真的是在禁止外挂吗?而且你认为盛大的举动是你意志的体现吗?首先,盛大不是你,如果它维护了你的利益,一会又来侵犯,它仍然具有最终解释权,你如何自圆其说?外挂这里盛大貌似做对了?(它做好了?满意了?)其他地方和使用外挂无关都损害了玩家利益的呢?那么你认为使用外挂的玩家活该损害他们利益,而其实你的利益同样被损害,除非你能证明不使用外挂,玩盛大的游戏,你的利益没有受到任何损害过。那么具有最终解释权的盛大,确定合同公平,收回你的“合法”(你认为“合法”它认为“非法”的祝福卷,随便改变游戏内容等,当然也就顺理成章了)。
另外不想点名说下某些人,世界不是你想象那么美好,如果你认为你足够狠不怕打击可以随便发表言论,否则请避免嘲讽的语言和人身攻击,特别是在你主观驱使下的行为,如果说虚拟上像你们所认为的一样存在公道和法律,你们的又是公道正义的话,也轮不到你们来维护,因为执法权并不赋予你们,你们只能做的是法律赋予你们的权力,那么对等的你的对立方,鄙视方,打击方,他们也拥有法律赋予的权力,如果权力因为违法而丧失,那么你尽可以放心大胆的把小偷碎尸万段。
最后想说的是,某些所谓的“外挂”玩家并不是在追求“外挂”的快感,而是在追求公平,而这种公平却是缺失于法律约束的。这不是一个简单的“对”和“错”的关系,另外,认识到坏并不意味着你有义务不做,而不做就怎么怎么样,举第一个例子吸烟不好吧,但是一是并不需要人人认识到,二则认识到的人并不一定要为吸烟承担法律责任毕竟法律没有规定吸烟需要承担责任。好,你说,使用外挂是违法的,必须全部承担法律责任,那么首先提到的是证据,好,在证据充分的情况下,又是一个成本问题,现在中国社会维权成本太高,每个全追究责任付出的代价是多少?好,代价也不是问题,或者你咬牙切齿还骂骂咧咧说这全是借口,那么还有一个问题,疑罪从无,如果你不能证明我的所作违反了什么法律条款,而根据它又有什么处罚的话,你是无法定罪的。即使我很想把某些人定罪,但是也是不可能的。我是想啊,我想的很,我05年底给盛大发了N+N篇举报邮件,盛大熟视无睹。那么是不是该追究盛大的责任呢?如果说权利义务是对等的,那么玩家用挂应该追究玩家的责任,那么盛大放任外挂是不是该追究盛大的责任呢?(你认为现在冒险无挂?你要是认为的话可以无视)而盛大根本没有责任说明没有这样对等的约束关系,更深入的说是根本不存在这样的权利义务关系。
总之一句话——外挂是不好的东西,你可以不喜欢外挂,但是请不要随意追究使用者的责任并把自己意愿凌驾在法律之上!我反对外挂,不等于我就必须不使用!你认为很不符合逻辑!游戏是很符合逻辑的?!当什么时候满足了那些条件,再说不迟!